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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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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主要培养具有职业道德、战略眼光和开拓精神,并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专业知识,胜任各项公共管理工作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创新,具有崇高的品德操行与人文素养。
(二)掌握现代化管理知识和扎实的基础理论,了解国内外时事,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决策应对能力及分析、策划和实施能力,善于沟通和处理人际关系。
(三)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顺利阅读专业外文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4年(其中课程学习2年,实习及毕业论文1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学分制。研究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成绩及格,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方可按学位申请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二)采用启发式、互动式教学和案例教学。注重实际应用,重视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多采用具有本土特色的案例,实行案例教学。
(三)按两个专业方向设置专业指导组,加强对MPA研究生的具体指导。指导组以具有指导MPA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公共管理部门中资深管理人员参加。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导向,形成以核心课程为主导、模块拓展为补充、时间训练课程为重点的课程体系。
入学考试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一)课程类型与学分分布
1、公共管理硕士的课程分为核心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三种类型。所有学生应在完成核心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上,再选修若干门专业选修课。
(1)核心课程(14学分,含学位公共课)
(2)专业必修课程(8-15学分,分方向)
(3)专业选修课程(4-10学分)
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
(二)课程与学分结构
1、核心课程
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4学分
英语 4学分
公共管理学 3学分
公共政策分析 2学分
公共经济学 3学分
政治学 2学分
2、专业必修课程(9-15学分,分为两大方向)
(1)行政管理方向(8学分)
社会研究方法 2学分
管理与决策专题研究 2学分
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 2学分
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2学分
(2)教育管理方向(8学分)
教育管理研究方法 2学分
教育组织行为学 2学分
教育管理学研究 2学分
中国教育管理史研究 2学分
3、专业选修课程(4-10学分)
(1)行政管理方向(10学分)
电子政务 2学分
公共部门绩效管理 2学分
博弈论与机制设计 2学分
行政法 2学分
公共危机管理 2学分
(2)教育管理方向(10学分)
教育领导学研究 2学分
比较教育管理研究 2学分
结构方程的理论与运用 2学分
教育政策学研究 2学分
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2学分
六、课程考核
(一)考核方法
课程考核方式包括测验、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作业、上机操作、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专题报告、文献阅读等方面综合评定。
(二)考核要求
1、MPA研究生在课堂上要积极参与讨论,结合工作实践,勤于钻研,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各种类型的作业,按规定参加考试或考查。
2、MPA研究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作弊行为,当即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以零分计,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而且要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分。
3、MPA研究生应独立完成课程论文和考试,雷同作业和试卷作废,该门课程重修。对迟交作业者扣分处理,考试结束后交作业无效。
4、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60分以上为合格。
5、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提交书面报告和有关证明,申请缓考。在某门课程中确有特长的MPA研究生,可申请该课程免修,但不予免考。
(三)考核时间
考试或考查时间一般安排在课程结束后进行。
(四)免修
1、申请条件:攻读学士学位时所读专业与MPA教学计划中有关课程相同或相近;本科毕业后,专门从事过有关课程的教学和科研;在有关学科中取得过突出成绩;其他正当理由。
2、审批程序。课程免修,须由本人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列出申请理由并附证明材料等。获批准后,方可免修。
3、考核方式。免修者必须参加免修课程的随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随下一年级重修该门课程。
(五)补考、缓考与重修
1、课程考试成绩未达到申请学位所要求的成绩者,可补考一次。
2、因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方可缓考。无故缺考以不及格论,且不得补考。
3、课程不合格者、缺课达到所修课程总数1/3者,随下一年级重修该门课程。
(六)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按《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位论文
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一般需要半年至一年时间,论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选题:在完成规定学分的前提下,MPA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题,在考虑选题的实用性、前瞻性、新颖性的同时,应与实际管理问题密切联系,并尽可能与本人的实际工作相结合。
(二)开题报告:确定选题后,应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包含:文献综述;选题的目的意义;论文研究的方法、途径、预期目的和存在的问题及论文框架。开题报告必须在开题报告会上通过答辩,才能正式进入论文初稿的写作。
(三)论文形式:MPA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以实用为主,字数不少于2.5万。
(四)论文答辩与论文评价:论文撰写完毕后,必须由两名高(级)职称的评阅人评阅。MPA研究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论文答辩,并由答辩小组和答辩委员会专家考核其综合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看其内容是否有新见解,看其是否有实用价值,据此作出论文评价。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教学实习合格、完成学位
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教学计划
系所名称 |
公共管理学院 |
学科、专业 |
公共管理 |
||||||||||||||
研究方向 |
行政管理、科技管理、教育管理、公共经济管理 |
||||||||||||||||
序 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拟授课 教师 |
各学期教学时数 |
考查 |
考试 |
||||||||||
上课 |
自学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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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核 心 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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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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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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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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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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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治理论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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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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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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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
公共管理学 |
48 |
9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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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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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 |
公共政策分析 |
32 |
64 |
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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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 |
公共经济学 |
48 |
96 |
3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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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政治学 |
32 |
64 |
2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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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 |
专 业 必 修 课 程 |
行政管理方向 |
管理与决策专题研究 |
32 |
64 |
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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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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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社会研究方法 |
32 |
64 |
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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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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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
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 |
32 |
6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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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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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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